协会工作

珠海保协积极发挥产险、寿险、法律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

2020-05-21 16:56:33 admin 142

为了积极发挥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产险、寿险、法律三个专业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围绕财产险、人身险核心业务开展行业自律工作,维护好消费者权益,促使珠海保险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做出新贡献。2020年5月20日,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第四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暨专业委员会聘任仪式,全市61家保险机构负责人及专业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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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保协会长、寿险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杰发表讲话

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

珠海保协副会长、产险工作委员会主任周雄发表讲话

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

珠海保协监事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马志鹏发表讲话

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

产险、寿险工作委员会和法律专业委员会是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分支机构,是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不具有法人资格,是由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会员公司自愿组成的自律组织,在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通过成立三个专业委员会,保险行业专业技能得到充分运用,引领行业开展好自律工作,引领行业从业人员合规销售保险产品,各公司都能做到合规开展业务,加强行业合规意识,共同规范好市场秩序,促进珠海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产险工作委员会

成员名单

主    任:周  雄(人保财险)

副主任:马志鹏(平安财险)、钟赞君(太平洋财险)、黄勇平(国寿财险)

委    员:沈勇胜(阳光财险)、唐劲松(大地财险)、廖万宪(中华财险)、黄贯荣(太平财险)

成    员:其他产险机构负责人

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

产险工作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督促各财产保险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研究制定我市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规则,组织财险会员公司签署自律公约,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提高我市财产保险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研究分析我市财产保险市场形势,针对财产保险业务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商讨对策,为我市财产保险业务阶段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财险会员公司开展培训、讲座、考察、研讨等活动,促进财产保险业务、技术交流,及时通报行业数据;

(五)维护会员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财险会员公司的诉求,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


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寿险工作委员会

成员名单

主    任:吴  杰(中国人寿)

副主任:刘智彪(平安人寿)、代瑾(前海人寿)、马丽婷(华夏人寿)

委    员:汪  洋(新华人寿)、杨静波(横琴人寿)、党红丽(泰康人寿)、张佩瑜(人保寿险)、李晓岚(太平洋人寿)、郁伟(太平人寿)、李  飞(中意人寿)

成    员:其他寿险机构负责人

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

寿险工作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督促各人身保险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研究制定我市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组织寿险会员公司签署自律公约,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提高我市人身保险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研究分析我市人身保险市场形势,针对人身保险业务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商讨对策,为我市人身保险业务阶段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寿险会员公司开展培训、讲座、考察、研讨等活动,促进人身保险业务、技术交流,及时通报行业数据;

(五)维护寿险会员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寿险会员公司的诉求,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


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

成员名单

主    任:马志鹏(平安财险)

副主任:苏  秦(中国人寿)、谢铁成(人保财险)

委    员:张克秀(国寿财险)、黄贯荣(太平财险)、李国全(中华财险)、张家伟(平安人寿)、刘政华(前海人寿)、高海歆(招商仁和)

成    员:其他会员公司

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

法律专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保险监管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论证,提出保险行业立法和政策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二)加强与监管部门、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反映保险行业呼声,营造有利于保险业健康发展的法制环境;

(三)指导建立行业保险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协调沟通机制的构建与维护;

(四)维护产、寿险机构合法权益。当产、寿险机构合法权益重大受损时,协助有关单位积极协调沟通;

(五)协调产、寿险机构与保险消费者、社会公众之间的关系,维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定期开展行业法律工作交流,共同研讨热点难点的保险法律问题;

(七)组织、协调保险法律课题研究工作和实务调研活动,为产、寿险机构单位提供保险法律专业理论和实践服务;

(八)完成珠海保协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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