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信息

监管下达车险文件,重点讲了这些内容

2020-02-12 15:59:24 admin 43

支持抗击新冠肺炎,银保监又出重磅政策:2月10日,财产保险监管部正式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续保,做好服务,支持湖北车险延长保障,适当倾斜出租车等行业。

一、对车险续保的五点要求

做好车险续保提醒

完善线上续保技术支持

简化优化续保流程

加大电子保单推广力度

因疫情未按时续保的,无赔优待不受影响

对电销、网销大大利好

2020年电子保单将成标配

二、运输防疫物资及重要生活物资的物流企业车辆,在政府部门开具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期收取保费

三、因受疫情影响而暂时无法缴纳保费的,可协商适当延期收取保费

四、湖北省2020年1月23日生效的车险保单,可延长保险期一个月或适当时间

五、疫情影响重大的地区,研究对出租车等行业,适当延长保障期限

六、疫情防控期间,各保险公司要

优化承保理赔服务流程

加大线上服务力度

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提升车险服务效率和质量


附通知全文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0号)要求,现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财产保险公司要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车险续保提醒工作,完善线上续保技术支持,优化简化续保流程,加大电子保单推广力度。续保时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未按时续保而上浮。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运输防疫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的相关物流企业车辆,在企业提供了政府部门开具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各财产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可暂不执行各地区车险“见费出单”有关要求,协商适当延期收取车险保费,以缓解物流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对于因受疫情影响较大而暂时无法及时缴纳车险保费的,各财产保险公司可参照上述原则办理承保手续,协商适当延期缴纳保费。

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倡导财险业全力配合湖北省机动车停驶政策,在疫情防控期内,可考虑将2020年1月23日以后湖北地区各财产保险机构有效的交强险和商车险保单的保障期限暂时自动延长一个月或适当时间,同时制订好有关操作细则。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应为做好该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组织财险业加强调查分析,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出租车等行业,研究探索适当延长相关保单的保险期限等政策,支持相关行业应对疫情挑战。

五、各财产保险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优化承保理赔服务流程,加大线上服务力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不断提升车险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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