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专栏 - 珠海银行保险业廉洁共建倡议书
2022-08-01 10:06:27
admin
48
辖内银行保险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四风”、转作风、树新风,完善廉洁从业规范,深化作风建设,培养造就忠诚担当的高素质金融从业队伍,加强珠海市银行保险机构在廉洁领域的合作共建,通过互相承诺、互相监督,促进建立廉洁、诚信、共赢的合作关系,珠海市银行业协会、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现向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发出如下倡议:
银行保险机构合作双方及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廉洁自律规定,在双方合作交往中作出如下承诺,并自觉接受双方全员监督:
1.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预付卡、购物卡、会员卡、提货券、电子红包、有价证券、股权、消费卡(券)、支付凭证、贵金属、土特产等财物;
2.不得向对方索取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以及正常业务办理以外的各种手续费;
3.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对方单位和个人的钱款、房屋、车辆等,或以明显优于正常市场交易价格与对方进行金融投资等交易和服务;
4.不得安排或接受超标准接待;
5.不得用公款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对方转嫁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旅游费用报销;
7.不得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任何其他行为。
清廉护航发展,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珠海银保监分局的统一部署下,以实际行动提高行业廉洁风险防控水平,提升金融反腐内生动力,净化经济金融环境,为珠海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珠海市银行业协会
珠海市保险行业协会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