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信息

退保骗局风险多,损失巨大泪成河!“代理退保”黑产人员被判刑!

2020-12-08 17:00:35 admin 310

第一次,“代理退保”黑产人员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刑!

01 诱骗消费者,罪有应得!

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6月,广东开平市平安人寿客户杨先生接到陌生来电,对方谎称是保险公司售后人员周某。

周某准确说出了杨先生的保单信息,骗取了他的信任。

上门拜访时,周某假称很多客户对杨先生持有的同类保单怀有疑问,还歪曲解释保单,并偷偷更改了杨先生的手机设置,屏蔽了平安保险的客服电话。

准备就绪后,周某开始推荐杨先生办理保单贷款、减保业务,劝说杨先生停缴旧保单,谎称可以帮他把旧保单升级成新保单。

好在周某走后,杨先生第一时间联系了平安的保单服务人员,将自己的经历反映给保险公司。

在当地监管机构的大力推进、公安机关的积极侦办和保险机构的协助下,周某的真实身份终于被揭破!

原来周某并非保险公司员工,也没有保险从业资质。当地派出所从周某车上发现7份来路不明的保单,涉及保费高达100多万元。

经过进一步搜查发现,周某不是一个人,其背后至少还有一个8人团伙。

民警在周某的电脑中发现1000多条客户信息,涉及客户800多名、保费6000多万元。

近日,开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这是中国银保监会部署开展保险领域恶意投诉治理工作以来,全国第一起黑产人员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判决。

02 “代理退保”骗局套路,太损了

在诱骗杨先生的过程中,周某可谓将“代理退保”骗局的常见手法用了个遍:

1、首先,冒充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人员,或以“与监管部门合作”“有内部资源”为名,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2、随后,谎称消费者所购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退保,甚至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以赚取佣金。

3、然后,谎称可以为消费者“全额退保”“产品升级”“赠送保障”,诱导投保人签署包含不平等条款的代理服务协议,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保单、电话号码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

4、同时,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沟通,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

如果不是杨先生警惕性高,及时通过官方渠道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会不会上当受骗还是未知数。

“代理退保”骗局在生活中并不少见,“红利升级”、“利息补偿”、“高收益”......但无论不法分子说得多么天花乱坠,其目的都是以此牟利。1、部分恶意代理投诉人员以应聘业务员等方式混入保险机构,在销售环节通过夸大保障、隐瞒合同重要信息等手段,误导客户投保并预留销售误导“证据”,通过销售新保单获取佣金捞“第一桶金”。

2、再择机以各种理由诱导客户退保,通过收取退保金额30%-50%不等的高额服务费从客户处捞“第二桶金”。

3、更有甚者,会进一步诱导客户投保新的产品再次牟取佣金收入再捞一笔。

至于消费者会面临的风险,如:

退保后失去正常保险保障,再次投保时可能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

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付出高额的手续费或退保资金被截留、侵占;

个人敏感隐私信息泄露,被用于办理网络借贷甚至诈骗、洗钱、非法集资;

形成征信不良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给未来的消费和生活带来不良影响;

因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等构成欺诈而面临被诉讼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等。

以上种种风险,就不在不法分子的考虑范围内了。

03 保险公司vs退保黑产,斗争从未停止

对于代理退保黑产,保险公司一直态度鲜明。针对杨先生的遭遇,平安人寿表示,公司积极配合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进行调查、审理。后续,公司将继续多措并举,打击恶意投诉、代理退保黑色产业链,加大消费者风险提示和宣传教育,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保险公司与退保黑产的斗争遍地开花:有联名举报的,有业务员“卧底”黑产窝点搜集证据的,有进行调查、依靠法律维权的......太平洋寿险提升前中后端服务质量,对“代理退保”黑产的识别应对进行强化宣导;

平安人寿从制度优化、流程管控、风险排查、人员培训等多方面强化合规经营,杜绝投诉隐患;

新华保险一方面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一方面加强对“恶意投诉”证据材料的收集……

04 听监管的话,别让自己受骗

今年以来,监管多次发布提示,对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可谓用心良苦。

4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

此后,湖北、浙江、黑龙江、上海等多地银保监局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均发布相关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代理退保要三思,保险保障勿轻弃,

切莫随意找代理,依法维权需牢记。

1、代理退保要三思

投保前几年,保险公司各项管理费用开支较大,退保时保单对应的现金价值很少,一旦退保,投保人损失较大。

因此,退保务必三思而后行。

尤其是委托别人代理退保,因面临个人信息泄露、非法集资陷阱等,风险更大。

2、保险保障勿轻弃

一旦退保后,被保险人除了失去保险保障外,将来如想再次投保,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发生变化,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除外承保以及被拒保等风险。

因此,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尤其要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3、切莫随意找代理

某些“代理退保”以牟利为目的并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对于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后,还面临被非法使用的风险。

因此,消费者务必擦亮双眼,不要被所谓的代理“全额退保”所蒙蔽。

4、依法维权需牢记

请记住,购买保险产品要认准“证照双全”的正规机构。

如果与银行保险机构发生争议,应采取正规的维权途径:

一是可拨打银行保险机构投诉热线、邮寄信件等方式进行投诉。

二是可联系专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是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进行解决。

此外,如果发现银行保险机构有违反监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快转给有需要的人,避免上当受骗!

文章综合自上海银保监局官网、浙江银保监局官网、南方都市报、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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