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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公司、酝酿考核新标准……各地车险综改争相放大招!

2020-11-19 14:33:44 admin 49

车险综改实施已近两个月。《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观察到,近日不仅广东、广西等地银保监局发布了车险综改成绩单,辽宁、宁夏等地银保监局也对辖区车险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包括加强车险费率回溯监管、防范化解集中退保风险、强化车险中介业务监管等。

部分地区综改目标初步完成

近日,广东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车险综改的成绩单并表示,车险综合改革在广东落地平稳有效有序,成效比预期还要好。此前曾担心的退保、投诉等问题几乎“零发生”,消费者获得了实实在在受益。以人保财险为例,综改后人保不断优化服务、提升体验,新车险保单已开展理赔2545件,尚未收到相关投诉。太保产险不仅实现了针对综改的“零投诉”,且日常的退保率降低到0.4%,比综改前的0.7%还低。

此外,辽宁银保监局表示车险综合改革首月,辖内车险市场整体关键指标均在合理范围内;广西银保监局指出未发现与改革相关投诉和负面舆情,初步实现“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改革目标;山东银保监局同样强调降价、增保效果显著。

对于后续仍可能发生的投诉及集中退保风险,宁夏银保监局在《通知》中要求各财险省级分公司要认真开展集中退保应对措施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预案;要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充分尊重保险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对于要求退保商业车险的保险消费者要妥善做好退保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防止形成声誉风险和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费率回溯仍是关注重点 辽宁约谈两险企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曾提出要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运用实际经营结果加强对车险费率厘定假设的回溯分析。对于报批报备产品的利润测试与实际偏离度大,甚至以此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责令财险公司调整商车险费率。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各局纷纷加强车险费率回溯监管。辽宁银保监局表示,一直密切关注车险整体自主定价系数及新车自主定价系数实际执行值等关键业务指标变化情况,对2家新车业务自主定价系数发生偏差的财险公司,及时约谈公司高管,督促限期整改。

宁夏银保监局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车险综合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要严格执行报备的车险条款费率,运用实际经营结果加强对车险费率厘定假设的回溯分析,确保使用的车险整体自主定价系数实际平均值、新车自主定价系数实际平均值、保单年度单笔业务中介机构手续费率或个人代理人费用率最高值及平均值,与向中国银保监会备案的车险条款费率保持一致。

中介业务监管将持续优化细化

《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车险领域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制度,推动保险机构与中介机构完善信息系统对接等建设,规范手续费结算支付,禁止销售人员垫付行为,禁止中介机构违规开展异地车险业务。

对此,广东银保监局表示,综改后,车险行业备受诟病的中介费用高现象得到遏制,中介手续费率从21%下降到15%。

关于未来如何进一步强化车险中介业务监管,宁夏银保监局要求各财险省级分公司要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专业代理机构、兼业代理机构以及销售人员的销售行为加强管控,强化销售话术和自媒体宣传监测,对于与车险综合改革政策相违背、与监管规定不符的销售宣传及话术,要立即叫停并整改问责,相关情况要及时报告。

已着手治理车险乱象根源

据了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工作组近日已研究起草《关于改进财产保险公司车险考核有关工作的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建议方案”),不同于以往各类规范业务本身的细则,建议方案拟规范的是财险公司对基层机构的绩效考核机制,这一问题正是屡禁不止、屡违屡整的车险乱象根源。

建议方案显示,财险公司应将车险合规、效益、发展、服务、创新等相关指标纳入对基层机构整体绩效考核体系中综合考量,并确保合规、效益和客户服务类指标占有较高比例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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